■ 觀察家
  縣政府內定開發商,甚至寫進協議中,已然涉嫌“串通投標罪”。
  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是著名的貧困縣。縣裡曾號稱要創造“5萬個創業機會、10萬個就業崗位”的東江商貿物流城項目,搖身一變成了明令禁止的獨棟別墅小區。更不可思議的是:開發商華南城是以“零地價”拿地的。在土地“招拍掛”前,紫金縣政府與華南城簽了密約,縣政府承諾:如果華南城未能中標,縣政府會做出巨額賠償。(據《經濟參考報》)
  早在2003年,國家就禁止了“別墅供地”;獨棟別墅屬於非法,無法通過審批。但紫金縣還是以物流城的名義向上級申請徵地、申報規劃,終於造出成片的違法獨棟別墅小區。這是典型的掛著羊頭賣狗肉,地方政府串通開發商改變土地用途,對抗國家土地監管。
  在土地正式“招拍掛”前,華南城就與紫金縣政府簽訂“密約”,更讓人愕然:縣政府承諾,確保華南城成功摘牌,否則縣政府將向華南城做出巨額賠償。此外,“密約”還規定:華南城以“零地價”(除徵地拆遷安置補償款)獲得土地,其餘的土地出讓金在繳納後,地方政府以各種名目全額返還。
  為了避免土地出讓中的權錢交易,早在2004年,國土部就規定:商業用地出讓一律通過“招拍掛”,在招投標市場上公開競價出讓土地,不得再搞“協議轉讓”。而紫金縣卻在土地公開拍賣之前,直接與開發商“私相授受”,使土地拍賣淪為一場騙局,既剝奪了其他開發商公平參與競爭的權利,也未使國有土地體現真實的價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這種暗箱操作更有可能成為權力尋租的溫床。
  我國刑法第223條規定了“串通投標罪”:招標者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合法權益,即可以構成此罪。比如,臨汾市堯都區原區長陳懷生,多次在招標過程中“內定”承包商,而被追究“串通投標罪”。這次,紫金縣有關官員繞過土地拍賣,直接“內定”開發商,甚至還明目張膽地寫進協議中,已然涉嫌“串通投標罪”,司法機關不能視而不見。
  此外,早在200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明文規定:任何地區都不得名義減免土地出讓收入,實行“零地價”,或者以土地換項目、先徵後返、補貼等形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紫金縣這次搞的先繳後退,也是典型的“零地價”出讓。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紫金縣有關官員三番五次違反國家法規,搞土地私相授受、串通開發商改變土地用途,甚至以“零地價”把土地送到開發商手裡,其背後,有著怎樣的利益勾連?違規違法乃至涉嫌犯罪的線索十分明顯,媒體已經進行了多次報道,希望紀檢、司法機關及時跟進調查、追究。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原標題:“零地價”賣地縣政府怎如此“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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