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當社區和警察真正能為了社區利益一起工作,群眾才能感覺信任警察。一旦群眾相信警察,他們就願意為警察提供信息和幫助,共同預防犯罪,抓捕更多罪犯。”
  ——中歐警務培訓項目北京辦事處官員魯德·貝格林
  “社區警務在中國有著很長的歷史。針對違法犯罪問題,中國公安機關按照‘打防結合、以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路,依靠基層政府和群眾組織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這是社區警務在中國公安工作中的一種表現形式。”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巡視員林蒼
  “社區警務革命是當代西方警務革命的核心,也是我們當前各項公安工作的基礎。學習歐方先進理念和經驗,加強社區警務工作,對促進我們公安工作的整體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張凱
  □本報見習記者劉志月
  中歐警務培訓項目第十一期培訓班於2013年10月28日在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學院舉行,此次培訓班聚焦社區警務管理。來自馬耳他共和國警察總局人事處處長的馬裡奧·斯皮特裡(Mario Spiteri)與捷克布拉格警察學院高級教官羅曼·斯卡爾斯基(Roman Skalsky)主講社區警務工作,並與學員現場互動。
  結合兩位專家的講課內容,《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回訪參加此次中歐社區警務培訓班的湖北省公安廳及武漢市公安局部分學員,以期呈現培訓班關於社區警務工作的內容。
  民眾是社區警務的合作伙伴
  社區警務的概念,自上世紀60年代於西方第四次警務革命中提出,作為一種立足於預防犯罪的主動型警務模式,體現了對犯罪問題重在預防、重在治本的思想,是防範和控制犯罪的重要戰略性舉措。上世紀80年代進入我國。
  馬耳他共和國地處地中海中部,是英聯邦成員國,其社區警務工作機制與英國十分相似;捷克共和國是地處中歐地區的內陸國家,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歐盟。
  作為翻譯,武漢市公安局外事處民警羅敏全程參與了培訓班。結合兩位歐盟專家的培訓講義,她著重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了歐盟社區警務的做法。
  “兩位專家都提到一點:社區警務工作是要全社區參與的,而不僅僅是警察管理,社區民眾是社區警務的合作伙伴(Partship)。”羅敏說,兩位來自歐盟的專家均提到兩國推行社區警務的這一理念。
  馬裡奧著重介紹了英國社區警務模式。他說,社區警務是把社區納入警務工作中,警務為了社區,警察和社區一起服務管理。
  馬裡奧還為學員們講解了英聯邦國家社區警察的五大職責:一是以預防調查及與居民保持聯繫為目的的步行巡邏,讓居民知道警察是誰;二是瞭解所轄地區情況和居民,幫助並保護居民,而不是只處罰不當行為;三是預防犯罪行為,防止它帶來更多問題;四是及時告知居民關於警務行動、安保狀況的信息;五是處理好居民投訴並及時反饋情況。
  捷克的羅曼教官更註意從社區警務實戰角度給中國學員們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議(Suggestions)。他說,為了保持更有效率,有系統的輪換是允許的;要積極行動起來進行未成年人犯罪預防,而且不僅僅是關註學前和低年級孩子,同時也要關註中高年級學生;不斷增加個人才識,同時也要增加對當地風俗習慣的瞭解;將社區安保部分責任交給地方組織,比如鄰裡守望、市民組織等。
  雖然不是社區民警,但羅敏對歐盟專家們提到的“特別警員”印象深刻,她認為這也許是解決困擾我國基層輔警“執法權”問題的可能路徑之一。
  在英國等發達國家,社區警務里的“特別警員”(Special Constable)由正式的社區志願者組成,穿正式的制服,為警察提供各種支持,預防犯罪和確保社區安全;他們擁有警察所擁有的一切權力,但是這些權力只有在很少且有限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
  精細化是社區警務追求方向
  石偉是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基層基礎工作支隊派出所工作指導大隊一名普通民警,他所在部門的主要工作是指導基層派出所開展工作。在我國,社區警務工作具體由派出所負責。
  談起聽課中印象深刻的地方,石偉用了4個短語:民意警務、主動警務、細節警務、合作警務。
  “聽完兩位歐盟專家所講,我有一個切身感受,他們講的那些其實正是我們目前正在做的工作,不過,他們形成了一套比較精細的體系。”石偉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在石偉看來,兩位歐盟專家所講的“民意警務”是指根據民眾需要來決定社區警務的具體內容,而不只是一味強調管理;“主動警務”則是指社區民警要主動走進群眾,拉近與居民的距離;“細節警務”就是他們在採取一些措施或辦法時會主動征求居民的意見;“合作警務”,就是警察作為政府一個部門不能僅僅強調公民提供信息的義務,而是要通過提供服務讓他們主動提供有關信息,涉及警察與群眾之間的“互信”問題。
  馬裡奧提到,在歐盟,一些國家的社區警察會採取請明星在居民廣場參加路演吸引群眾熟悉進而參與社區警務工作。
  “這與我們在湖北推行的‘警民懇談’的形式有一定相似,但他們很註重細節,這是值得我們學習借鑒的。”石偉說。
  石偉所說“細節警務”,在馬裡奧組織的課堂頭腦風暴中得到了完美體現。
  馬裡奧提出一個問題:在居民區附近有一個街心公園,有一些吸毒人員喜歡聚集到公園中的廁所內吸食毒品,給周邊居民造成了一定困擾,對此,你怎麼解決?
  “面對這個提問,我們國內學員一般想到的可能是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用心疏導等,但馬裡奧給出了一些不同的、很人性化的解決辦法——更換廁所里的燈,在這種燈光下吸毒人員註射時看不清血管,從而減少他們在廁所里吸食毒品的概率。”石偉說。
  作為服務指導全省基層派出所工作的主管部門一員,石偉希望未來湖北省能夠建立起完善的社區警務工作考核體系,而且要做到量化、精細化。
  “目前,我們主要是通過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進行考核,但社區工作很複雜,籠統考核存在一定難度;同時,不同地區按同一個標準考核也顯失公允,難以全面反映一個社區民警的全部工作。”石偉認為。
  作為社區民警的代表,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白沙洲市場派出所社區民警許輝參加了此次培訓班,他對外國專家關於社區警務是“專門機關+群眾路線”的提法感同身受。
  許輝2013年4月正式擔任社區民警,其轄區有城市社區也有城中村社區。
  “我們的社區警務走的是先群眾路線再到群眾路線與技術裝備並存,西方的社區警務走的是先技術裝備再到技術裝備與群眾路線並存。說到底,兩者殊途同歸。”許輝認為。
  在聽完兩位歐盟專家所講的課後,許輝覺得,社區民警必須具備較高的綜合能力,以做到與群眾的無障礙交流,“進得了門,說得上話,交得上心”,迅速拉近與他人距離。
  防範與控制犯罪的戰略舉措
  參加此次社區警務管理培訓班的還有來自其他警種的學員,武漢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務指揮處民警簡金戈就是其中之一。
  在為期5天的培訓中,簡金戈得出一個結論:社區警務是其他警務活動的基礎。
  “其實,聽完他們講的一些內容,我就覺得,我們現在甚至很早以前就在做社區警務工作了,只是沒有他們有話語權或者成體系。”簡金戈說。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巡視員林蒼介紹說,社區警務在中國有很長的歷史,以依靠基層政府和群眾組織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是其具體表現形態;上世紀60年代,西方第四次警務革命中提出社區警務概念,將其作為一種立足於預防犯罪的主動型警務模式,體現了對犯罪問題重在預防、重在治本的思想,是防範和控制犯罪的重要戰略性舉措。
  上世紀80年代,社區警務概念進入中國,與我國公安工作相結合併得到很大發展。
  2000年,公安部及時抓住城市社區改革的時機,報請中央政府把開展社區警務建設納入社區改革的總體部署,2004年底前在全國大中城市全面實施社區警務戰略。
  在城市社區警務工作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2006年9月,公安部決定在全國實施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
  2013年6月,公安部在江蘇召開會議,就加強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以派出所和社區警務為重點基層基礎工作進行部署,提出著力推進社區民警專職化建設、強化基礎信息採集應用、推進平安社區共建等工作,努力實現“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
  “但我對兩位歐盟專家所講社區警務工作之重要性的認識有了提升,聯想我所從事的經偵工作,更是深有體會。”簡金戈說。
  打擊傳銷,一直是經偵部門的重要工作之一。如今隨著政府打擊力度的加大,很多傳銷組織都藏身居民小區求“安全”,這就給經偵部門查處傳銷組織犯罪帶來困難。
  2013年,武漢警方查處了盤踞在該市黃陂區盤龍城多個新建小區的多個傳銷窩點,抓獲了數百名組織頭目、遣返了組織成員。
  “這些窩點能夠被髮現,警方能夠實現精確打擊,就多虧了社區民警、社區居委會及一個名叫‘反傳銷聯盟’組織成員提供的準確信息。”簡金戈說,如果沒有這些群眾的支持配合,警方要摸清傳銷組織的情況會面臨很大困難,甚至會給自身帶來風險。
  圖① 來自馬耳他共和國的馬裡奧(右二)與中國學員進行課堂交流。(武漢市公安局外事處供圖)
  圖② 英聯邦國家社區警務中的特別警員。(馬裡奧課件附圖)
  圖③ 馬耳他共和國社區警察騎自行車進行日常巡查。(馬裡奧課件附圖)
  (原標題:參與社區管理的警務才能贏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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